一、全场景通用基础必备单证(道路/水路/铁路均需提供)
危险货物托运清单(法定必备):需完整填写托运人、承运人、收货人、货物UN编号、危险类别、品名、包装规格、数量、应急联系方式、危险特性、运输及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,纸质/电子版本均可,托运人需留存至少12个月备查。
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:与托运危险化学品完全匹配,详细标注货物理化性质、危险危害、防护措施、泄漏处置、消防急救等核心信息,严禁使用过期、不符版本。
货物安全标签:外包装粘贴合规的危险货物安全标签,明确标识货物危险属性、警示提示,与MSDS、货物品类保持一致。
货物包装合格证明:证明危险货物包装、容器、散装容器符合国家危险货物包装标准,无破损、合规可用。
二、道路危险货物托运专项单证
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文件:托运剧毒化学品,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》,同时配套货物品种数量说明、运输路线及时间说明。
抑制剂/稳定剂说明文件:托运需添加抑制剂、稳定剂的危险货物,需书面告知承运人添加类型、有效期、储存运输注意事项。
三、水路危险货物托运专项单证(海运/河运)
危险货物安全适运声明书:核心申报单证,确认货物包装、状态、运输条件符合水运安全标准。
集装箱装箱证明书:使用集装箱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,证明装箱操作合规、货物固定牢固、配装规范。
包装检验合格证明:散装容器、刚性中型散装容器、运输组件的合规检验报告。
进出口报关/证明文件: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,需配套海关进出口相关证明,同时在运单标注进出口属性。
四、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专项单证
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明:国家规定需凭证运输的危化品,需提供对应经营、运输许可文件。
特殊运输说明文件:对需特殊防护、隔离、控温、禁配的危险货物,需提交专项运输说明,明确装卸、储运禁忌。
五、特殊品类危险货物专属单证
放射性物品:提供放射性物品运输备案/许可文件、辐射检测合格证明、专项安全防护说明。
易燃易爆、高压气体:提供压力容器合格检测报告、气瓶有效期检验证明。
限量豁免危化品:提交限量合规说明、豁免运输合规证明。
六、核心合规须知
所有单证必须货、单、标一致,货物信息、MSDS、安全标签、托运清单信息完全匹配,严禁错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严禁无单证托运危险货物,普通货物中夹带危化品、匿报危化品品名均属于违规违法行为。
所有纸质单证需清晰完整,电子单证需可溯源、可核验,留存备查周期不少于12个月。